今天是 2025年6月1日 星期日,欢迎访问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
无障碍服务

市软环境办督查组对辽阳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2018-01-02

12月22日,市软环境办督查组一行5人莅临辽阳市院对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进行督导检查,辽阳市院副检察长陆旭同志,检委会专职委员周克难同志,宣教处处长卢金友同志,案管处处长董佰艳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周克难专委向督查组做了辽阳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情况汇报。督查组在听取汇报后查阅了两级院的活动方案、部署情况、问题台账、宣传材料等相关资料,对相关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点评。

督查组对辽阳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认识到位。检察机关领导班子站位高远,始终关心、支持软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对专项活动抓的早、抓的紧、抓的实,两级院机构制度健全、落实措施全面、宣传推进有力、汇报内容详实,极具检察特色;二是查摆到位。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台账制度,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治,制定具体惠企制度、政策,为振兴辽阳经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工作到位。全市检察机关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司法办案,强化规范意识,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树立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将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贯穿到检察业务工作中。

“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对于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督导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继续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不仅要解决老问题,也要重视新问题,多措并举,努力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在抓好检察业务工作和专项活动的同时,要加强与市软环境办的沟通联系,切实将工作开展中的有效举措、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及时进行反馈,确保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为专项活动开展打下夯实的工作基础。

会后,辽阳市院参会人员认真填写了“优化营商环境”调查问卷,对我市各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今年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如实评价,并提出中肯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