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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检察院在市委学习经验交流会上介绍十九大精神学习经验

2018-01-23


近日,在辽阳市委召的开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上,辽阳市检察院以“提高理论学习质量、促进检察工作开展”为题,介绍市院学习十九大精神经验。

辽阳市院党组中心组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中心内容,制定系统学习培训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的主要做法。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形成以上率下学习氛围。市院党组始终把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作为重要任务,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努力做到领导带头,统筹兼顾,精心安排,营造以上率下的学习氛围。二是坚持完善制度,确保学习规范化常态化。按照“年度有计划、阶段有安排、每月有专题、集中有方案”的刚性原则,市院印发了《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确保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坚持突出重点,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从增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出发,突出重点,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学习质量,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四是坚持学用结合,推动检察工作新进展。市院党组中心组坚持做到将推动检察工作作为理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学用结合,进一步强化对检察工作的推动提升。

会议对辽阳市检察院的经验发言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辽阳市院党组中心组充分认识新时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不断提升学习质量和水平、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