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
无障碍服务

辽阳市弓长岭区检察院助力农民工讨薪有实效

2018-01-25

自2017年末最高检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来,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按照省院和市院的安排,以“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启动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协助农民工讨薪,努力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谢谢检察官帮助我排忧解难,我的工资领到了。”1月22日,刚刚领到被拖欠两年的工资的农民工苏某某就来到弓长岭区检察院,向检察官表达感谢之情。

2015年7月至11月,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的民工苏某某受雇于弓长岭籍的孟某某做室内刮大白工程施工,工程完工后,孟某某拖欠苏某某2万5千元工资一直未支付,苏某某多次索要未果。家庭困难、父母卧病在床的苏某某在一筹莫展之际,得知检察院正在进行“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活动,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弓长岭区检察院申请协助讨薪。区院接到申请后与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努力,经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实,依法启动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机制,帮助苏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最终判决孟某某支付苏某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款。

帮助苏某某拿到拖欠的工资,只是该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弓长岭区检察院强化对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的执行监督,不仅让农民工打得赢官司、拿得到钱,还督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于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的,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