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辽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市院副检察长周娜、专职委员潘玲、省院民行三处副处长王人禾出席会议,各基层院检察长、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市院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控申处、民事处、案管处、法研处、办公室、宣教处负责人,行政检察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基层院检察长汇报了各院2017年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及2018年工作打算,并就本院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工作中有什么困难、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建议等方面开展座谈,会议气氛生动热烈。省院民行三处王人禾副处长就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相关内容作了系统宣讲。
周娜副检察长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2018年工作形势任务,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工作站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真正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来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要配齐配强民行检察人员,强化组织领导。基层院检察长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带领党组精心部署,统筹安排,着力解决人员配备不足、破除办案阻力等问题。三要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办案重点。要融入美丽辽阳建设,聚焦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林业、农业等生态资源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公益诉讼与环保督察、国土督察及河长制等制度机制的衔接配合,在促进环境资源保护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四要健全完善一体化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强化检察机关上下级院领导关系、院内业务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运转高效有序的一体化机制,举全市全院之力打赢公益诉讼攻坚战。五要着眼于有效保护公益,扩大办案效果。要加强对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对到期后仍不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的,及时研究采取后续措施,确保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最后,市院行政检察处处长李宗泽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会后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落实周娜副检察长讲话中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及时有效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各基层院要认真组织学习2月8日最高法《关于适用的解释》和3月2日最高法和最高检《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公益诉讼工作相关业务规范,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三是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的发现和管理工作。会后各基层院检察长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本次公益诉讼推进会的会议精神,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大力支持,力争早日开创出辽阳市公益诉讼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还梳理了各基层院精心筛选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