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履行刑罚执行检察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刑罚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刑罚执行实现公平公正,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实效。辽阳市检察院根据省院《关于转发高检院执检厅〈关于开展深化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迅速行动,切实抓好落实。决定对全地区现有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案件进行全面的检查督导。
根据两级院上报的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案件统计数据显示,全地区共有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30人,其中2016年专项遗留数13人,2018年新增数17人。此次检查督导,重点对上述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情况进行全面地、逐一地核实。通过对涉及到的基层院进行实地检查督导,采用听取逐案情况汇报、逐一核查罪犯基本资料、收集相关法律文书等方式,对案件数据进行了全面核查。重点审查交付执行的难点和存在问题,以现场督导的形式逐案解决问题。对符合收押条件的督促交付执行,现已清理收押3人,占清理纠正总人数的10%。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清理纠正的案件,有针对性的提出措施意见:依据未清理罪犯的实际情况,分清责任,对屡次投送监狱被拒收的,要向省院形成报告,争取上级院的支持;对属于看守所拒收的,建议省院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突破《看守所条例》关于收押的瓶颈,从源头上解决收押难;对公安机关拒绝列逃的,6月底前与公安机关核对后,对应列逃的名单报送省院,由省院会同省公安厅一并解决。做到责任明、底数清、监督规范,为推动专项活动纵深开展和强化监督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