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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白塔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清理垃圾2200余吨

2018-07-12

2018年6月12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将白塔区西衍水大街公路两侧堆放大量垃圾的公益诉讼线索移交给文圣区人民检察院。经文圣区人民检察院实地调查,该垃圾堆共分为建筑垃圾2处,生活垃圾2处,最长一处建筑垃圾全长约200余米,高约3.8米。该4处垃圾系有关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所形成,无任何防扬尘和防渗漏措施,严重影响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扬尘较大,影响周边生态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辽阳市白塔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工作职能》第二条等法律法规规定,辽阳市白塔区城市建设管理局作为白塔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其职责,一直未对该垃圾做清除处理,影响市容和周边生态环境,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文圣区人民检察院对白塔区城市建设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职,清除垃圾。

白塔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制定及时有效的整改方案,组织人员和车辆利用5天时间将垃圾彻底清除。共清理垃圾271车,共计2200余吨。期间,文圣区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带领民行干警多次到现场指导并提出建议。经过不懈努力,该地段垃圾已全部清除,地面干净整洁、无扬尘异味、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困扰附近群众多年的垃圾污染环境问题及市容市貌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文圣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继续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