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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案管处采取多项措施

2018-07-30

今年以来,市院案管处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工作重点,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全地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两级院的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数量均有所提高,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公开及时性也有所增强。今年上半年,两级院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条,同比增加12条,市院发布6条,同比增加4条。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两级院领导高度重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各院由分管案管工作的副检察长负总责,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案件信息公开的组织、监督、指导;案件办理部门负责本部门案件信息公开的密级确定、文字处理和审核;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审核、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收集、处理舆情反映;保密部门负责保密检查、管理;技术信息部门负责技术保障。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

二是做好制度建设。市院案管处结合工作实际,于今年年初制定印发了《辽阳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指南》,对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的适用范围、发布流程和发布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为两级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操作提供规范性指引。

三是发挥统计与通报作用。市院案管处坚持对两级院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月统计季通报。通过高检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管理后台的统计管理功能,对两级院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月统计,并以文件形式对两级院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季度通报。

四是注重沟通协调。针对市院重要案件信息公开项目种类少的问题,市院案管处第一时间下发书面通知,积极协调本院案件办理部门拓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种类,重点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监察委移送案件及其他专项活动的重要案件信息发布。

五是加强自查和抽查。市院案管处两次组织各基层院对本单位案件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并定期对各基层院的案件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了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公开法律文书案件名称不规范、文书屏蔽不全面等问题,要求基层院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市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