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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检察院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

2018-10-15

8月份以来,辽阳市检察院积极落实上级院关于做好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纪,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实现党员违纪违法信息与党委及时互通,确保党纪与国法无缝衔接。

组织案件管理、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检察等业务部门干警认真学习中组部关于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面进行了讨论,制定了《关于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并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实施规程》,增强做好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的责任意识,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谁办案、谁查核的原则,规定各业务部门对犯罪嫌疑人是否为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及时核实,每月报送机关党委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和确认,最后将核查后的数据报案管部门,由案管办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门。对于填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由案管部门指定专人与业务部门、机关党委、市委组织部门及时沟通,确保信息通报工作顺利开展。

截止9月底,已向市委组织部发送核查15人,报送通报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