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辽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晶岩做的《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标志着辽阳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责,着力提升监督实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责任感;突出监督重点,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实效;强化协调配合,健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水平;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良好氛围,提出了审查建议。
同时从六个方面审议并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即强化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多方协调、强化公益诉讼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和支持强化宣传教育。
辽阳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履职尽责,不断开创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