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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检察院召开“案件质效提升年”工作部署会议

2019-03-0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部署要求,3月3日,辽阳市检察院召开“案件质效提升年”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学习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并重点对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综合业务工作等各项工作进行了重点研读。

同时对近期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作出具体安排: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查找本部门案件质效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提升质效的具体措施和目标,研究制定《辽阳市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要建立案件质效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责任部门,确保“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建立工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并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

四要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信息工作责任人,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具体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院党组对开展好“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提出六点工作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省院《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好此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精心准备,有的放矢,谋划好工作、安排好人员,各业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拿出自己的方案。三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业务部门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担负起对基层院各条线的指导工作。四要按照省院、市院活动方案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任务,及时报送本部门的落实情况,要保证报送材料的质量。五要适时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省院安排和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六要整体落实、科学推进,落实好、完成好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活动真落地、见实效。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陆旭,检委会专职委员,市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