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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2019-04-08

“检察机关牵头参与联合执法,在增强法律震慑作用的同时,是破解新形势下基层食品监管工作困难的一次有意义的尝试。”近日,辽阳县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周边摊位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活动结束后,辽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认为此次活动收获满满。 

4月1日开始,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活动中,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门对全县10所中、小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进行了一次现场联合突击检查。

检查组以查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进货票据、肉禽食品检疫手续、供货商经营资质等相关材料、食堂餐具洁净消毒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卫生情况、食品留样、食品原(辅)料存放情况及食品来源渠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同时还发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较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如摊位经营者无进货查验相关记录,部分摊贩未在经营许可范围内设置摊位,出售食品无生产日期,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没有标明,无QS标识等问题。

  该院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是否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作进一步跟踪监督,并要求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管部门、食堂经营主体增强责任感,履职尽责,加强管理,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