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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2019-09-29

   

    为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稳定,近日,辽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利用为期两周的时间,对辖区内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

 

     市院制定了市检察机关《“迎国庆、查风险”监管安全检察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检察主体、检察内容及相关要求,针对社区矫正机构线长、人多、面广的特点,明确以各个基层院自行检察为主,市院指导和督导检查为辅,采取“一查二听三随机四重点”的方式,通过认真核对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对社区人员评估材料、报到情况、思想汇报、季度考核、学习教育、外出请假、公益劳动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查看,重点督查了社区服刑人员关于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学习、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制度的落实;对被适用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监督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违反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是否依法处理,是否认真严肃落实社区矫正分析研判、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行了检查。其次,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人档案资料不健全、临时外出不请假、思想汇报笔迹不一致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个别社区矫正机构存在社区矫正宣告时对社区矫正人员活动范围不够明确具体限期整改,当场提出检察意见。在督导检查期间,检察干警还收到江苏省某法院邮寄的罪犯张某某缓刑判决书及执行通知书,立即通知相关基层检察院联系张某某所在社区矫正地司法所核实情况,发现张某某未报到后,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查找,最终张某某于当天被找到并完成报到。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检察机关将以检查为契机,切实做好监管对象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