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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给命案受害者家庭送去司法救助金

2020-11-06

“感谢检察长到家里看望我们,给我们送来了司法救助金!外孙女的学费有着落了,解决了我心头的一块心病,我们一家子的生活又看到了希望,真是谢谢你们……”。 刑事被害人王某某和外孙女丽丽(化名)接过辽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晶岩送去的救助金时,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老人的身体怎么样?,丽丽的学习怎么样?。11月2日,一大早,带着浓浓的真情和深深的牵挂,辽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晶岩作为案件承办人驱车百余里对一起命案受害家庭走访,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见面时,张晶岩检察长嘘寒问暖,关切地询问王某某的身体状况、丽丽的学习情况,家里日常生活还存在什么困难,初冬时节,寒意渐浓,给身陷困境的一家人带来阵阵暖意,切实感受到民生检察的温度。

这是一起命案的受害家庭,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系一名普通工人,收入微薄。妻子以拾荒为业并患有癫痫病,夫妻二人婚后育有一女朱某, 2020年4月,因家庭琐事引发,冲动之下发生了朱某某故意伤害致妻子死亡的恶性案件。妈妈丧命于爸爸的拳脚之下,丽丽亲眼目睹妈妈被杀,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年迈的王某某痛失老伴后,又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大悲痛。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作为案件承办人,张晶岩认为,恢复犯罪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使犯罪人改过自新,检察机关担负着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职责。

通过走访,案件承办人了解到由家庭的变故正读大学的丽丽面临辍学,被害人父亲王某某年迈多病且无收入,在与当地村委会、村民以及被告人近亲属进行深入沟通的基础上,签署了谅解书。将丽丽列入“命案受害家庭救助计划”,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争取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入狱后的朱某某最担心的问题检察官替他圆满解决,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为扎实有序推进命案受害家庭关怀工作,依照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检察官工作指引》和《关于落实“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的通知》,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按照辽阳市检察院制定“一案一计划,一户一关怀”实施方案,通过深入社会走访,增强办案检察官亲历性,在命案办理新模式中体现了检察官的主导作用,从完善四个机制入手,依托被害人家属所在地的基层党委、政府,主动与当地民政、教育、妇联等单位对接,通过采取司法救助、心理咨询、精神抚慰等多元化救助措施帮助命案受害家庭成员解决困难走出困境,在此基础上,辽阳市检察机关还将制订了《关于落实“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回访的通知》,救助资金落实到位后,办案检察对命案的受害家庭实施定期回访制度,承办检察官深入受害人家庭,帮助受害人抚平创伤,尽快走出心理阴霾,关注可能发生的信访苗头、矛盾源头,努力将矛盾问题消解在萌芽,并征求受害人对案件的办理意见和建议,努力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今年8月20日,辽阳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 件,惠及救助对象 14 人;其中“命案受害家庭”8 户 14 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