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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1-08-03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热点,结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实际,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切实发挥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强部署、抓落实、重治理,不断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1年7月28日,文圣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检查中发现,文圣区罗大台镇某超市出售6种过期食品及4个发霉面包。部分超市存在未按照酸奶外包装上标示的2℃-6℃冷藏要求进行贮存的现象,实际室内常温贮存远不能满足商品外包装上贮存温度要求,极易引发变质现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立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责令相关超市食品安全问题责令整改,严格规范食品经营活动。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保持巡查常态化,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