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对某监狱提请的服刑人员贾某减刑一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这是该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刑事执行减刑工作的实际步骤,也是辽阳市检察机关审查办理减刑案件的初步尝试。
听证会邀请了市检察院代表、监狱管理部门代表、人民监督员代表等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由城郊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主持。
听证会上,该院承办检察官就贾某减刑一案件基本情况、拟作出从严把握减刑幅度的理由以及法律依据等作了详细的阐述和说明,听证员在充分听取贾某的犯罪事实及改造表现、监管机关对减刑案件提请情况、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把关等情况后,经过合议评议,最后发表公开听证意见。
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对服刑人员贾某从严把握减刑幅度,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查程序合法,通过召开公开听证的方式审查办理案件,秉持了客观公正的立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深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在惩治犯罪、规范刑罚执行检察工作、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上所作出的积极努力。
辽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志刚表示,在审查办理刑罚执行检察案件中,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办案方针、以及“宽严相济”的办案理念,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司法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坚持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以公信促廉洁”,以实实在在的办案质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