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以及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结合司法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强化对检察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不断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03件。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落实责任
院党组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精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晶岩亲自抓、亲自管,带头填报,组织实施,落实责任。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督促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实施办法、“三个规定”、工作细则和十条措施制度内容,按照要求及时规范网上记录填报,严格执行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注重思想发动
全市检察机关及时传达关于高检院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通过检察内网等平台发布的宣传视频进一步加强学习制度内容。召开严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大会,全体检察干警集中签署《政法干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并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自查,促进检察人员进一步深化严管即保护的思想认识,消除有顾虑怕麻烦的心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激励干警更加积极主动填报。
三、深化制度落实,采取有力举措
全市检察机关持续贯彻落实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督导指导全市两级院做好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开展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有关问题专项检查,对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不正当接触、不如实记录报告等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制定关于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执行填报情况进行抽查,每月通报本地区记录报告情况,并将检察人员中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