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教育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要求,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9月23日,辽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忠泉被聘为法治副校长,辽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为其颁发聘书并赠送校徽。
近年来,辽阳县检察院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积极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多次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内容涵盖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诸多方面,为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增添检察力量。
何忠泉表示,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具体举措,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平安校园建设、平安辽阳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作为检察官,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还要全面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主动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校园法治安全。积极促进“检察+教育”协同管理,凝聚检校合作共识与合力,部门联动、协同育人,共同肩负起学校法治建设的责任,为校园平安和谐贡献力量。
辽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杨广禄说:“法治教育是引领学生做法律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的助推器,是护佑同学们健康成长、成才,成功的导航仪,是维护法治校园氛围的压舱石。学校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相关法治教育工作,丰富拓展检校共建合作形式,推动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同时,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资源优势,为法治校园建设凝聚更多力量,推动学校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