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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两会•阅检察】用案例讲好辽阳检察履职故事③丨督促行政机关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2025-01-03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法治建设的深刻印迹,是充满“烟火气”的社会生活映射,蕴含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的无限向往。为迎接辽阳市两会召开,即日起,辽阳市检察院推出系列专题报道《用案例讲好辽阳检察履职故事》,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展现辽阳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效。请您“检”阅。

  基本案情

  2024年初,“益心为公”志愿者在平台提报线索反映,宏伟区某街道某商户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经查,该商户燃气安全阀尚未安装。宏伟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对此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排查,同时走访辖区内几十家商户,涵盖两镇两街,初步调查发现,辖区内多数燃气商户不同程度存在此类问题,燃气安全阀尚未安装,或已安装而未使用、随意拆卸,燃气气瓶上无充装单位和服务电话、部分餐饮店随意堆放液化燃气瓶等。燃气用户缺乏安全用气意识,对安全使用的知识大多比较欠缺,对气体的性质及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不了解。上述商户的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2024年1月立案后,通过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共同参加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公益诉讼监督方式等问题,听取各方意见。与会人员结合各自职能对燃气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就强化燃气监管形成共识,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全面落实燃气安全工作举措,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燃气行业规范化治理。志愿者、听证员对宏伟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精准规范开展燃气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表示支持。听证会形成共识,一致同意由检察机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7家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024年2月4日,宏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7家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问题,合力整治,并邀请检察机关同步监督落实。商务部门牵头成立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行动检查组,多部门联动对全区452家餐饮经营单位“问题罐”“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具”“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共发现问题1128处,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已积极整改,其他问题目前正在有序整改中。应急部门结合国家、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宏伟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加强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二甲醚产品流向排查检查工作,加强企业食堂、浴室场所燃气三保险检查工作。住建部门牵头10余个相关部门成立燃气专班,对各行业涉及的燃气企业开展检查,通过专项行动APP,录入底数、全部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实施专人负责,定期调度、限期完成整改工作。相关镇、街印制燃气安全使用手册1000余份,下发至辖区商户手中。会同商务部门对8个社区98名网格员做了5场燃气专项安全培训,组织商户学习燃气安全警示专场10次,对辖区内138家商户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燃气三保险(四件套)安装和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分类建立居民用户“三保险”台账、独居老人“三保险”台账和餐饮商户“三保险”台账。积极对接区职能部门,通过发放“燃气安全一封信”,进一步提高商户对使用燃气安装保险重要性的认识,逐户登记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机制。

  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后,为强化监督效果,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跟进监督,与相关行政机关联合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回头看行动,重点检查问题隐患是否整治到位,安全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内容。在现场,检察官看到餐饮商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均正常使用,600余册《宏伟区餐饮业安全生产检查一本通》已发放到位,燃气企业建立一户一档,前期发现的相关问题已进行整改。相关行政机关表示将持续履行监管责任,在前期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全面巩固提升安全水平,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筑牢燃气安全底线,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检察官释法

  燃气安全至关重要,关乎公众生命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实施气瓶充装许可,负责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生产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商务部门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重点聚焦燃气经营企业是否依规储存、运输、重装燃气,确保设备按时安检维护,防止违规操作引发泄漏爆炸;针对燃气使用场所,重点排查商用厨房、老旧小区等有无安全隐患,像通风不良、胶管老化等问题。

  典型意义

  近年来,全国燃气事故多发频发,燃气安全形势严峻。辽阳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一问题,适时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着力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督促协同作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以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充分听取行政机关意见、建议,推动多家行政机关形成监管合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案件质效,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全市共立案办理27件,制发检察建议27件。督促行政机关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