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
无障碍服务

辽宁省检察院贯彻部署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017-11-17

11月13日上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部署抓好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试点各项工作。

于天敏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党集中统一领导、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有力举措。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抓住重点环节,实现工作有序衔接,把责任扛在肩上,强化舆论宣传,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于天敏要求:一要抓认识提高,进一步增强推开试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省检察机关要讲政治、顾大局,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上来,强化“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二要抓重点环节,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有关工作安排,对照试点方案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在省委和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检察机关职能划转、机构人员转隶、对接融合工作。三要抓工作衔接,形成推进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试点工作涉及面广,要着力抓好过渡期各项政策衔接和业务对接,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既要与纪委、编办、组织人事等加强对接配合,也要与检察机关内部的干部、纪检监察、计划财务等部门的衔接协作。四要抓责任落实,确保试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省院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组织领导、协调服务作用,各市(分)院和县(区)院按照省院模式,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和领导要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位。省院将于近期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和省委部署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措施。五要抓环境营造,形成有利于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稳妥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内部网站、检察视窗、“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对检察干警和社会关心的重大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回应普遍关切。加强舆情研判,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特别是对机构整合、人事安排等问题,积极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