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自从到了养老院之后变化很大,不仅学会了主动和我们沟通,和老人们相处也很有礼貌。”近日,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回访时,该县养老院院长紧握干警的手高兴地说道。三个月前还被大家认为是“问题少年”的王某,在养老院叔叔阿姨细心的关照下,赢得了员工和老人们的夸奖。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少年为何被送到养老院呢?还得从今年七月说起。
2021年7月,不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阅卷发现,王某盗窃的多半是衣帽、运动鞋等物。提审中,检察官又发现王某答非所问,无法正常交流。“王某是否存在智力问题?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检察官带着疑问展开了调查。
通过走访调查了解,王某出生时因煤气中毒,导致智力发育迟滞,智商仅为7岁儿童水平,经法医鉴定为限制责任能力人。随着承办检察官的深入调查,了解到王某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和家人已经半年没有联系,母亲也为智力障碍人士。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王某小偷小摸的坏习惯给邻居惹了不少麻烦,房东表示若不能管理好王某,将不会再租房给王某一家。
“王某为限制责任能力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缺乏必要的认知,且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可以促成双方调解。”随后,承办检察官积极联系被害人沟通协调。最终,在了解到王家的情况并听取检察官的耐心解释后,双方达成和解,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只是第一步,帮助王家脱离困难处境才是关键。辽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王某监护缺失的情况,主动与县民政局进行沟通,将王某寄养在辽阳县养老院,邀请心理专家进行心理矫治,安排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勤杂工作,找到适合的工作和生活空间,督促他步入正轨,同时协调公安机关开展信息研判,寻找王某父亲王某军,从情理、法律后果等方面说服他履行监护职责督促其履行监护义务。若王某军拒绝履行义务,监督公安机关对王某军的遗弃行为立案侦查,建议相关部门提起变更监护权诉讼。
“辽阳县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充分遵循监护缺失案件的规律和特点,通过多项举措修复原生监护关系,帮助‘问题少年’走出监护缺失困境,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伍崇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