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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2018-07-12

    

第一部分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市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和派出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

(一)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任务,部署全市检察工作;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和派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和派出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市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和派出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依法对重大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七)对县(市)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八)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和派出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审查、纠正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和派出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错误决定。

(十)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依法开展刑事赔偿工作;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工作。

(十一)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二)依法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并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关技术服务;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

(十三)调查研究全市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开展检察宣传和法制宣传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和派出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十五)协同市有关部门管理和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和派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及相应级别领导干部;协同县(市)区党委管理和考核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及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和派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和派出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工作。

(十六)依法对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进行管理,制定司法警察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司法警察警衔评授、晋升、撤消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七)制定检察机关干部培育培训计划,组织指导全市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八)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监察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受理对检察人员的违法行为的控告和申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办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九)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和派出人民检察院的信息技术工作。

(二十)负责其它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21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82.9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2.97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33.03万元,主要是跨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二)支出总计2937.8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05.7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5.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4.94万元。

2.项目支出1132.05万元,主要包括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控告申诉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78.17万元

主要是跨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形成的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5.78万元,项目支出1132.0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7.8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76.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7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4.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86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2376.3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376.3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32.05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办案业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7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77.7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84.8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84.85万元,主要是公费医疗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8.8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98.8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5.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4.89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增加145.03万元,增长160.68%,主要是新购置5台车辆产生的购置费和相关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原因。

1.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新疆检察院客人,2014年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27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4.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5.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17万元。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94万元,比2013年增加128.95万元,增长50.37%,主要原因是办案区楼房及相应配套设施维修改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9.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